精讲一:指称词与代名词——谁统制谁,决定谁跟谁同指
两个说法不同的名词组,在现实世界里指向同一个对象,句法上称作指称相同(coreferential,也叫共指、同标)。专有名词、代词、普通名词组都能共指。为了把这种关系写清楚,本章给每个名词组右上角贴一个下标代号:下标相同=指同一人,下标不同=指不同人。
记号 *i/j 读作「标 i 不行(打星号),标 j 才行」。于是上句可简写为 Hei said the banker*i/j left:the banker 只能跟主句的 he 错开代号。两个名词组被迫指不同人,这叫指称相异(disjoint reference)。
像 the banker、Nora、Walter 这种,哪怕不靠眼神手势、光看名词本身你就能锁定它指谁(前提是你认识那位银行家/诺拉),叫指称性名词组(referential expression,缩写 R-expression,指称词)。而 he、she、it 光说一个「他/她」,不看上下文根本不知道指谁,这叫代名词(pronoun,pronominal)。
在 He said the banker left 里,he 居句首、the banker 在宾语子句,于是二者必须异指。容易让人误以为「排在前面的名词会把后面的名词逼成异指」。但词序是假相,请看下面这组——名词也在句首位置,却可以共指:
差别全在树形位置。He said… 里的 he 本身就是主句主语 NP,它第一个最大投射(IP)的姐妹涵盖了 I′ 以下全部,自然统制到宾语子句里的 the banker。而 His secretary… 里的 his 躲在主语 NP 内部的指示语(specifier)位,它只统制主语 NP 右枝 N′ 以下,统不到 I′,也就够不着宾语 the composer。
把这条观察先写成一条朴素规则:若名词组甲统制名词组乙,则乙必须与甲指称相异。可这条朴素说法太粗糙,会把代名词也一并冤枉。试看 The banker said he left:the banker 明明居高临下统制了 he,按朴素铁律 he 本该必须另指他人,实际却允许 he=the banker。症结在于,统制者下面那一方的品类决定一切——若那一方是代名词,这条异指铁律自动让位;唯有那一方是指称词,才硬性要求错开代号。据此收紧为:当甲统制的恰好是指称词乙时,乙才必须与甲异指。
| 例句 | 统制关系 | 被统制者类别 | 预测结论 |
|---|---|---|---|
| He said the banker left | he 统制 the banker | 指称词 | 必须异指 *i/j |
| The banker said he left | the banker 统制 he | 代名词 | 可同指 i/j |
| His secretary admired the composer | his 不统制 the composer | 指称词 | 无统制即无约束,可共指 |
上一节看到,宾语子句里的代名词 he 可以反指主句主语(The banker said he left),因为主句主语虽统制 he,却在 he 所在子句之外。那代名词什么时候才真的「被管」?答案是:当它和统制者落在同一个子句里。
再换一个结构对比:把 Nora 藏进主语 NP 的所有格位,统制关系立刻改变。
两句的差别只在主语 NP 内部:Nora 在前者是句子主语本身,统制到宾语 her;在后者她只是 Nora’s mother 这个 NP 的指示语,统不到宾语。于是 her 在前者被 Nora「约束」住(必须异指),在后者却不受 Nora 约束(可共指)。这里浮现一个全新概念——约束范围(Binding Category,也译约束语域):指称词受约束的范围是整句,代名词受约束的范围却只是它自己所在的那一小片子句,不是整句。把代名词的规律写成:
| 例句 | 代名词位置 | 谁统制它/在不在范围 | 结论 |
|---|---|---|---|
| The banker said he left | he 在宾从 | 主句主语统制 he,但在范围外 | he 可=the banker |
| Nora saw her | her 在同句宾语 | Nora 同子句统制 her | her 必≠Nora |
| Nora’s mother saw her | her 在同句宾语 | Nora 不统制 her(藏 NP 指示语) | her 可=Nora |
术语对齐:与代名词共指、又出现在它前面的那个词叫先行词(antecedent)。这条局域限制的精髓可拆成两半:能真正触发动辄得咎的,只有身在同一子句、又居高临下统制它的那个先行词。反过来,三种情况都奈何它不得——同一子句里却不占统制位置者(例如躲在 NP 指示语的 Nora)、身在远处却跨过子句边界统制它者(例如宾从外的主句主语),统统管不着它。
随堂自测(先做,再展开)
- Vic said the reporter quit 里,Vic 与 the reporter 能不能共指?为什么?
- Vic’s coach praised him 里 him 能不能指 Vic?换成 Vic praised him 呢?
参考:
- 1. 不能。Vic 居主句主语本体,统制宾从主语 the reporter;the reporter 是指称词,被统制就必须异指。
- 2. 前者可以:Vic 藏在 Vic’s coach 的指示语位,不统制宾语 him。后者不行:Vic 是句子主语本体,同子句统制 him,代名词在范围内被统制同指,违反局域限制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