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讲一:反身代词起步——从先行语、统制一路推到管辖语域
此前几册解决的全是句子的形式外观:词序怎么排、层级怎么搭、名词能不能落位、论旨角色够不够数。可句子成型之后,名词组还等着被「读」出来:he 到底指谁、him 为何不能指本句主语、himself 又被谁绑住?这一层属于解读问题,得另设规矩。原书据此把英语名词组按「能不能自己站住」分成三堆:
| 类别 | 例词 | 指称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完整名词组 | Marlowe, Vic | 自己从语境里挑一个指称对象,即指称语 |
| 代名词 | he, him | 只框定性数等人称特征,具体指谁交由语境补 |
| 反身成分 | himself | 自身毫无指称,离开句内先行语就不合法 |
要区分「句法管死的」与「语用补全的」:对话里有人问马洛近况,答者说 Marlowe admires him,那个 him 多半指刚被问到的人——这是语境给的;但不管什么语境,这个 him 都不许指马洛本人,后者才是句法硬性规定。原书不厌其烦先列六句平行例句,用意正在于此:句法位置一模一样,词性一换,解读自由度就朝反向走——单凭语感讲道理讲不清,必须让形式规矩站出来。
先说最简单的反身代词。合法句与病句一对照,要求立刻浮出来:
这个被反身代词依赖的名词组,叫先行语(antecedent),它同时是反身代词的约束者(binder);二者同指就贴同一个下标。我们用下标 i/j 做记号:同下标读成同指,异下标读成各指各的,以后每一句例句都按这个约定读。光同指还不够:反身代词必须与先行语在人称、性别、单复数上严丝合缝,错一个都不行:
代名词当先行语完全可以:He has cut himself 一样合法。下图是基准句的树,注意同标关系怎么走:
I′ 的两支 I 与 VP 互为统制,故 Vic 统制宾语 himself。
统制 + 同标 i ⇒ Vic 约束 himself(原则甲满足)。
接着追问:先行语隔多远算够不着?三组句子给出关键对立:
于是冒出第一版猜想:反身代词与先行语得待在同一子句里。这个「同句条件」马上被下一组句子推翻——请看不定式从句:
仔细拆第一句病句:himself 此刻站在那个不定式从句的主语位,从句内部没有任何东西统制它;主句的我又隔着一层从句,鞭长莫及。同句条件错就错在只数「在不在同一子句」,不管「谁能居高临下统制」。第三、第四句一对立更说明问题:同一个名词组外壳,下标挂在挂名领属语上还是挂在整个名词组上,结果天差地别。
上面病句的根子,是「谁在树上位置高」与「谁真正统制」不是一回事。统制(c-command)的充要条件有三条:甲不支配乙;乙不支配甲;统制甲的第一个分叉节点,同时也支配乙。画成图就明白 Vic’s 为什么失效:
统制 Vic's 的第一个分叉节点就是那个 NP,
而 himself 在 NP 外头,NP 不支配 himself ⇒ Vic's 不统制宾语。
真正能统制 himself 的是整个 NP「Vic's sister」,
可它是「姐姐」、阴性单数,与 himself 不合。
合法对照只差一个下标挂法:把先行语定为整个 NP「Vic’s brother」,它站在 [Spec,IP],居高统制宾语 himself,性数又吻合,自然合法。由此把「约束」钉死:甲约束乙,当且仅当甲统制乙,且甲乙同下标(后来补第三条:甲得站在论元位置即 A-位置)。两条零件缺一,都不算约束。
同句条件还有另一处破绽:它误杀了合法的 ECM 句。反身代词当不定式主语时,格是由主句动词例外授予的:
believes 就是它的管辖语。管辖区不该锁在不定式内部。
注意分工:管辖语只负责「圈墙」,本身不是先行语;
能绑住 himself 的必须是另一个性数吻合、站在墙内统制它的名词组。
反过来,把不定式换成定式从句,意思相近却立刻报废:
于是规则升级第二版:反身代词必须在「包住它自己、也包住它管辖语」的那个区域内受约束。可这一版仍然太粗——它管不住名词组内部。
对比一对「照片/描述」名词组:
这个 NP 一跃成为含 himself 又含主语的第一层壳,
语域当场缩到 NP 内;壳内没有能约束 himself 的先行语 ⇒ 病句。
第三版规则随之出台:反身代词必须落在「同时含它自己、它的管辖语、一个主语」的最小区域里受约束。这个最小区域有个名号,叫完整功能复合体。原书用一整串句子检验它,结论是:定式从句会筑墙、光杆指示语不筑墙、ECM 不筑墙。一句话记法:谁是那个名词组的「名义主语」,谁就把外面的先行语挡在墙外;偏偏还剩一个漏网现象要解释——同样是定式从句,为什么「一张自己的照片」却能放行。
最难的一对对立来了。两句只差反身代词在从句里的位置:
若让 AGR 与 himself_i 同标 i:AGR 又与主语 NP 一致,
链条变成 [NP_i … himself_i …] —— 同标成分把同标成分包在里面,
正是 i-within-i 过滤条件禁止的格局,故 AGR 对 himself「不可及」。
墙砌不成,语域向外扩到主句,马洛进来约束 himself ⇒ 合法。
关键就在「可及」二字:一个主语算可及,前提是把它与反身代词同标不会撞任何语法原则。这里挡住 AGR 的就是i-within-i 过滤条件:禁止 [αi … βi …]——带 i 标的成分不许把另一个同带 i 标的成分裹进自己肚子里。小句同理不筑墙:Marlowe considers himself responsible(马洛认定自己该为此负责)合法,因为小句里那个弱屈折成分算不得大主语,主句主语顺理成章进来约束反身代词。成熟定义(即全章核心)由此定稿:
| 编号 | 内容 |
|---|---|
| (31) | A-约束:甲在论元位置、统制乙、且甲乙同标 |
| (32) | 统制:甲乙互不支配,统甲的第一个分叉节点也支配乙 |
| (33a) | 小主语:[Spec, XP] 里的名词组 |
| (33b) | 大主语 SUBJECT:定式屈折成分(与主语一致而升格) |
| (34) | 可及主语:与之同标不违反任何语法原则(尤其 i-within-i) |
| (35) | i-within-i:禁止同标成分互相包裹 |
随堂自测(先做,再展开)
- Stella’s brother cut himself 合不合法?哪个名词组才是真正的先行语?
- Marlowe believes Stella to admire him 里 him 能不能指马洛?(提示:先找 him 的管辖语与壳)
参考:
- 1. 合法。真正的先行语是整个名词组「斯黛拉的兄弟」,不是斯黛拉本人;它在主语位统制宾语,且「兄弟」阳性与 himself 吻合。
- 2. 能。him 在不定式从句宾语位,该壳含主语 Stella(≠him),语域锁在从句内;Stella 不约束 him,马洛在墙外,代名词在域内自由,故可指马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