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讲三:隐主语PRO与约束理论的互证——以及两个未解难题
第6章我们假定不定式子句带一个不出声的主语 PRO。拿两句话检验:不定式落在主语位、宾语位时,都没有念出来的主语,却同时撞上两条规矩——扩充填词原则要求每个子句都有主语,论旨准则要求动词的施事角色必须传给某个论元。PRO 背着施事角色出现,两个窟窿一起堵上。
在 Owen promised Dale… 里,PRO 受主句主语 Owen 控制——用本章的话讲,就是 PRO 被 Owen 约束。当受约束者恰好是 PRO 时,这种约束特称控制(control)。
光杆后应词 oneself 按原则甲的要求,落在自己的管辖范畴里时,身边必须冒出一个居高临下统制它、人称性别数又全对上的先行词。可下面这句不定式既没有出声主语,主句也没有旁人,oneself 的先行词从哪儿冒出来?
不定式 IP 的主语是 PRO(≠oneself),按(34)条件它就是 oneself 的管辖范畴;PRO 居高临下统制 oneself、属性又一致,原则甲当场满足。此时 PRO 不受任何特指者控制,泛指世间任何人;可不管它落到谁头上,oneself 都得紧跟着 PRO 的指称走。
这句要特别当心:himself 虽然最终指 Owen,却不能直接被 Owen 约束,因为 Owen 落在 himself 的范畴(不定式 IP)之外。逻辑链是两段接力——himself 被 PRO 绑,PRO 又被 Owen 控制。这再次从约束角度证明 PRO 不是摆设。
把 oneself 换成代名词 him,要求正好反过来:
| 结构 | 品类 | 范畴与绑定 | 判定 |
|---|---|---|---|
| PRO to scold oneself | 后应词 | PRO 绑 oneself | 合法 |
| PRO to scold himself | 后应词 | PRO 绑 himself,PRO 再受 Owen 控 | 三者同指,合法 |
| PRO to scold him(同标) | 代名词 | PRO 在范畴内绑 him | 违反原则乙,病句 |
| PRO to scold him(异标) | 代名词 | PRO 不绑 him | 合法,可指 Dale |
按道理后应词与代名词该呈互补分布:后应词能站的位置,同标的代名词就不能站,反之亦然。下面一对却破例了:
若 his own 是后应词性、被 Owen 绑合法,那代名词 his 落在同一位置就不该再被 Owen 绑,可实际 his 最自然的读法恰恰就是=Owen。原书分析后坦言这是尚未圆满的口子:也许代名词的范畴计算与后应词终究略有出入,留作后续课题。
随堂自测(先做,再展开)
- [PRO to praise oneself] feels good 为什么合法?PRO 起什么作用?
- Owen promised Dale [PRO to help him] 里 him 能不能指 Owen?为什么?
参考:
- 1. 合法。不定式 IP 主语 PRO(≠oneself)即 oneself 的范畴;PRO 统制并同标 oneself,原则甲满足。PRO 任指,oneself 随 PRO。
- 2. 不能。him 的范畴是不定式 IP,PRO 就居其中;若 him 标成 Owen=PRO,则代名词在范畴内被 PRO 同标统制,违反原则乙。him 可指 Dale 或旁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