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制、管辖与论旨关系准则
先复习”支配(dominate)”:从某节点沿枝往下能走到的所有节,都归它支配。统制就用支配来定义:甲不支配乙,但第一个支配甲的词组节点若同时支配乙,甲就算统制乙。把它翻译成可操作的”爬树三步法”——
① 从甲向上爬一层,找到第一个支配甲的词组(XP 级)节点 X,这是甲的”管辖域天花板”;② 看 X 向下支配哪些节;③ 剔除两笔账——甲本人、以及甲自己那一枝后代——剩下的,全被甲统制。
从本章起,名词短语里的 the 改用量化词 Q,短语记作 QP/Q′/Q(每个词类都要补 XP—X′—X 三层)。下面这棵 Mary praised the clever boy 用来逐对算统制:
| 起点甲 | 上溯与支配 | 统制结论 |
|---|---|---|
| 主语 NP(Mary) | 上到根 S,S 支配 VP 全支 | 统制 VP 及其下一切;不统制自己 |
| VP | 上到 S,S 支配主语 NP;VP 自己支配宾语 NP | 统制主语 NP;不统制宾语 NP |
| V(praised) | 上到 VP,VP 支配宾语 NP、不支配主语 NP | 统制宾语 NP;不统制主语 NP |
| 宾语 NP | 上到 VP,VP 支配 V、不支配主语 | 统制 V;不统制主语 |
管辖=互相统制+管辖者必须是词首(X 层)。两节点互为姊妹、共享最近母亲,叫互相统制;但只有当其中一方是站在 X 层的词首时,它才算”管辖”另一方。词组(XP)哪怕与人互相统制,也没有管辖资格。用一张抽象骨架把三种关系一次看清:
| 一对节点 | 推演 | 结论 |
|---|---|---|
| X 与 ZP | 同母 X′、互统;X 是词首 | X 管辖 ZP(ZP 不是词首,不能反管) |
| YP 与 X | 同母 XP、互统;X 是词首 | X 管辖 YP |
| YP 与 ZP | 互统,但两者都是词组 | 谁也不管辖谁 |
落到实句:主语的词首 Mary、NP 里的 the、clever 都没有姊妹可管;动词 praised 才是关键词首——它与宾语 NP 互统,故 praised 管辖宾语 NP。这就是最重要、最常用的管辖关系:词首把手伸向自己的姐妹补语。它正好对上第 3 章”补语与词首成姊妹、位于 X′ 之内”——附加语被推到外层 X′ 住,和词首隔着一层,自然不在管辖名单里。
规则很硬:甲管辖乙,才有资格把论旨角色派给乙。词首口袋里的 θ-role,只发给自己管辖得到的那个姊妹补语。于是词条里写明的角色——NP 补语领 Patient、to-PP 补语领 Goal、that-S′ 补语领 Proposition——才能顺次落到实处。
| 动词 | 次类特征 | 内论元要领的 θ-role |
|---|---|---|
| donate | +[__ NP PP] | NP=Patient;PP(to…)=Goal |
| borrow | +[__ NP PP] | NP=Patient;PP(from…)=Source |
| place | +[__ NP PP] | NP=Patient;PP=Locative |
| complain | +[__ PP] | PP(about…)=Theme/内容 |
| testify | +[__ S′] | S′(that…)=Proposition 命题 |
闭环就此扣上:词条写明身边要谁、发什么角色,填词原则把补语按在册人头配齐,管辖这条管道又保证角色一路送到人手。
以 Mary destroyed the manuscript 为例,一个动词在词库里必须交代五项:
| 项目 | 含义与例 |
|---|---|
| ① 论元数目 | destroy 带 2 个;rain 带 0 个;donate 带 3 个 |
| ② 各论元的 θ-role | Mary=Agent;the manuscript=Patient |
| ③ 词性选择 C-selection | 内论元必须是 NP,不能是 S′ |
| ④ 语义选择 S-selection | 被摧毁物须是具体可毁坏之物 |
| ⑤ 角色—论元配对 | 哪个角色固定给哪个位置,逐词写死 |
③ 叫词性选择(C-selection,范畴选择),管论元的句法范畴;④ 叫语义选择(S-selection),管论元的语义特征。两道关分别拦不同的病句:
第一项”论元数目”其实可以从别的规定里推出来,真正强制执行它的是这条核心准则:
θ-Criterion:(一)每一个 θ-role 都必须传给一个论元;(二)每一个论元都必须领到一个 θ-role。
两条合起来就是严格一对一:不能一个论元吞两个角色,不能一个角色劈给两个论元,更不许有论元空手、有角色发不出去。动词口袋里剩下一个没派出去的角色,句中就必有一个论元落空——整句加星号。
有人问:S-selection 能不能从 θ-role 推出来、从而删掉?不能。比较 murder(谋杀)与 assassinate(暗杀):二者都给宾语派 Patient,但 murder 的宾语只要 [+animate] 即可,assassinate 的宾语必须 [+human]——你可以 murder a rat,却不能 assassinate a rat。语义选择提供的信息 θ-role 给不出来,必须保留。
再问:角色—论元配对能不能归纳成”施事=主语、受事=宾语”的普遍规律?也不能。
| 动词 | 主语领到 | 宾语领到 |
|---|---|---|
| own | Possessor 拥有者 | Property 被拥有物(Henry owns a vineyard.) |
| belong | Property 被拥有物 | to-PP=Possessor(The vineyard belongs to Henry.) |
同一对角色,两个动词的配对方式正好颠倒。可见配对必须逐词写进词条,θ-Criterion 只管”一对一”,从来不规定”谁对谁”。
至此三规相扣:填词原则把补语按在册人头配齐,管辖这条管道保证角色一路送到人手,θ-Criterion 又盯死不多不少。拿 give the cheque to the clerk 画树时便别无选择——这正是本章追求的”语法只允许那唯一一棵正确的树”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