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语的论旨角色:θ 角色到底是谁派的
第 4 章讲词库时立过一条规矩:一个词首不光在次类特征栏里登记自己要哪类补语,还负责把论旨角色(θ 角色)发给这些补语。写进次类栏、必须出现在句中的补语叫论元(argument);而填词原则要求每个论元都不能缺席,θ 角色又只能在管辖关系下传递——于是词首和它的补语几乎永远长这个标准形状:
词首在左、补语在右、彼此姐妹、相互统制,X 管辖 YP,θ 角色顺顺当当从 X 流进 YP。这套关系我们叫它论旨关系准则:一个论元只能从管辖它的词首那里领到一个 θ 角色,一个 θ 角色也必须落到一个论元头上。这是我们从第 4 章就熟的画面。可问题恰恰在于:主语压根不在这幅画里。
为什么补语和词首能成这桩「管辖生意」?因为补语是词首在词库里亲口挑的——挑了就得负责,负责就得给角色。而主语这个位置,从来没有哪个词首在词库里提过它的名。先把这一点记牢:后面所有绕来绕去的矛盾,根子都在「主语无人认领」这桩悬案上。
第 5 章把句子改写成 IP 之后,主语 NP 是 I 的指示语,端坐在 [Spec, I],受整个 IP 最近支配。树的骨架是这样:
现在拿第 4 章的统制/管辖标尺来量一量主语 NP 和动词 V:
• NP 统制 V 吗?——统制定义是「从甲往上第一个碰着的词组节点,它的姐妹全被甲统制」。NP 往上第一个是 IP,IP 的姐妹是 I′ 及其下属,NP 一路统制到 V。统制。
• V 统制 NP 吗?——V 往上第一个是 V′,V′ 的姐妹都关在 VP 里头,V 的统制范围到不了 VP 外面,更摸不到 IP 指示语那个 NP。统制不到。
统制是单向的(NP→V 成立,V→NP 不成立),两者就谈不上相互统制;不相互统制,就没有管辖。还有一层:词库的次类栏里压根查不到主语这一项——它只登记补语,从不登记主语,因为主语是 NP 还是 CP 一眼能猜到,用不着动词去挑。
这里值得停一下。我们判断「一个成分要不要写进词库」用的是可预测性:凡是能凭一般规律推出来的,就不必占词库的地方。补语词性千变万化——put 要 NP+PP,try 要不定式 CP,put up with 又是另一套,谁也猜不准,所以必须写。可主语呢?任何句子的主语不是 NP 就是 CP,这是句法语境逼出来的,跟具体动词无关。于是动词的次类栏里永远只有补语、没有主语。这等于从词库层面又补了一刀:主语在源头上就不被任何动词「认领」。
既然 V 不挑主语、也管不到主语,那主语的语义角色从哪儿来?看三句:
三句里 Ned 坐的位置一模一样(都是 [Spec, I]),却领了三种不同的 θ 角色。V 管不到 Ned,派不了;那会不会是 I 派的?I 跟指示语确实相互统制、I 是词首,表面上 I 管辖主语——可 I 里只装了时态和「主语—动词一致」这两样跟语义八竿子打不着的东西,I 手里根本没有 θ 角色可发。两头都不靠,主语的 θ 成了无头公案。
这里要把「语法位置」和「语义角色」分开。位置是句法的事——Ned 在三句里都占同一个 [Spec, I];角色是语义的事——同一个位置能派施事、经验者、受事。如果 θ 真由位置本身决定,那三句的角色就该一模一样;事实却不是。反过来,如果 θ 由 V 这个词单独决定,那换个句子位置变了角色也该跟着变——可三句 V 不同,角色也确实不同,单看 V 又解释不了为什么 kill rival 和 kill afternoon 里同一个 kill 角色却不同。两条老路都走不通,才逼出「整个 VP」这条新路。
既然 V 不派、I 不派,那派角色的一定另有其人。线索藏在同一个动词的不同补语里。先看 kill:
再用「什么都不做」这把尺子量一下:
同样的对照也出现在 break:Ned broke the door. 里 Ned 是动手破坏的施事者;Ned broke his arm. 里胳膊是自己断的,Ned 通常被读成受事者(Patient)而不是故意去打断它。
注意:kill/break 这个词本身一个字母都没变,变的只是补语(宾语)。可一旦补语从 rival 换成 an afternoon,主语 Ned 的 θ 角色立刻跟着换。这说明拍板的不是 V 一个人,而是「V 配上补语」这个整体。
把这几组对立读细一点。kill his rival by doing nothing 之所以别扭,是因为 rival 这种补语天然要求主语是个有意志、肯动手的施事者;你说他「什么都没做」,等于抽掉了施事者定义的一半,句子就拧巴了。可 kill an afternoon by doing nothing 完全顺——因为「打发时间」这件事本来就不要求主语动什么手脚,发呆也算。补语不同,对主语性质的要求就不同。break the door(Ned 动手)与 break his arm(伤在自己身上)同理:补语是门外的物件,主语就是肇事者;补语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,主语就退成了受害的一方。
再想 The truck killed a pedestrian.。truck 没有意志,却也坐在主语位领了「致事(cause)」这一类角色——它既不是典型施事者,也不是纯粹受事者,而是事件的引发者。这类边缘角色同样是「truck+kill a pedestrian」这个 VP 整体勾勒出来的:卡车本不会故意杀人,可一旦它和「撞死人」这团补语配在一起,主语就被赋予了「致事」身份。你看,连「主语到底算不算有意志」这种细活,都得靠整个 VP 来裁定。
补语的 θ 角色是词首 X 直接发的(姐妹、管辖);主语的 θ 角色却是整个 VP 当作一个整体「弯过来」递给 NP 的:
← VP(V+补语)作为整体决定主语是谁
为什么非得整个 VP 出面?因为 kill his rival 和 kill an afternoon 里 kill 没变、宾语变了,主语的角色就变了——是「kill+宾语」这一整团在规定主语领什么角色。
这也顺带解释了为什么同一个位置能派发那么多种角色:施事、经验者、受事、主题……它们不是 V 的「固定库存」,而是「V 加补语」搭出来的不同事件框架所要求的参与者类型。补语一换,事件框架换了,站在框架外头那个主语的身份自然跟着重算。你以后再判断一个主语领什么 θ,别只盯着动词,要把动词连同它的补语一起读。
第一句:主语在 [Spec, I],V 在 VP 里头,NP 统制 V 而 V 不统制 NP,二者不相互统制,所以 V 管不到主语。第二句:I 虽然管得到主语,却只装时态和一致、没有语义,所以 I 也发不出 θ。第三句:同一个动词换补语,主语角色就换,证明拍板的是整个 VP,不是 V 单独——这是论旨传递在主语位置上的一个例外,先记住它,后面虚主语、PRO 的讨论都建立在「主语不一定拿得到 θ」这个前提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