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主语it 与 there:没意义却非有不可
上一节说过:没有哪个词在词库里登记要主语,也没有哪个词首负责把 θ 递给主语。那么顺着推一步——某些句子的主语位,是不是压根儿就没有 θ 角色可派?看三句:
三句里主句主语 it 都不指任何具体的人、物、事,句法上叫虚主语 it(pleonastic/expletive it,又译虚指性 it、赘词 it)。它和那种指代某样东西的代名词 it 是两码事——后者是个真正的论元,前者只是个凑位置的摆设。
为什么一开头就要把这层窗户纸捅破?因为我们上一节刚讲完「主语的 θ 由整个 VP 派」,顺着那个思路,读者会本能地以为:只要占着 [Spec, I],就该领到一个 θ。可这三句偏偏是反例——主语位上坐的 it 不领任何 θ。这说明「占位置」和「领角色」是两桩可以拆开的事:位置归 EPP 管,角色归论旨理论管。这个拆分,是理解后面 PRO、there 的钥匙。
对比三句真正用 it 当代名词的句子:
测法很简单:拿疑问词 what 去替换 it 造问句。真代名词 it 指实物,能被 what 提问,要求一个指实物的答语;虚 it 形虽在、义却空,问不出实物答案:
道理在于:what-问句是在追问「动作的参与者到底是哪样东西」。如果 it 背后真有个所指,这个追问就有落点;如果 it 只是个填位的摆设,你一追问就露馅——根本没东西可指。所以这把尺子量的不是拼写、不是位置,而是有没有指称。
结论:能被 what 提问、要实物答案的是真 it;问不出来的是虚 it。虚 it 既然没有指称,就绝不能出现在会领到 θ 的位置——这正是它永远不待在补语位的原因:补语位会让它拿 θ,那它就不是虚 it 了。放到论旨关系准则的天平上称,这个 it 既不该领、也领不到任何 θ,所以它是非论元(non-argument)。
既然 it 对语义毫无贡献,那凭什么不能在句中随便多塞几个?
我们不喜欢这种句子,是因为句里凭空多出无意义成分、诠释不过来,违反完整诠释(Full Interpretation)原则。这条原则要求:句子里每一个词都得对语义有贡献,多余的、既不指称也不起语法作用的成分一律不能留。注意:it 既然是非论元,就不受论旨关系准则管——管它的是完整诠释。论旨准则管不住虚 it,这一点要记牢,它解释了为什么 it 能在没有 θ 的情况下安然待在主语位。
把这两条原则分工想清楚:论旨关系准则盯着「论元」——该有 θ 的不能没有;完整诠释盯着「非论元」——不该有的废话不能多。虚 it 是个非论元,所以论旨准则不找它麻烦;可它也不能乱安插,因为完整诠释会把多余的 it 清出去。唯独在主语位,EPP 给它发了「暂住证」,它才算合法落户。
有意思的是,(8) 里的 it 看着像废话,却万万删不得:
同一个 it,塞在句中别处违法,放在主语位却非有不可——唯一的解释是:英语像有条铁律,句子不占个主语就不算完。碰到那种动词只带内圈论元、外圈论元空缺的情形,虚 it 就顶上来,把主语位这个坑填上。
「句子必有主语」这条在原来的填词原则里没有(填词原则只要求词库里登记的论元都出现),于是我们把它扩充成新原则:
看两个动词的词库条目就明白 EPP 怎么起作用:
| 动词 | 词库次类栏 | EPP 怎么办 |
|---|---|---|
| rain | 〔-N, +V〕,无论元 | 主语位无论元可派,填虚 it → It is raining. |
| seem | 〔-N, +V〕,〔__ CP〕 | 只有一个内论元 CP(that 子句),没有外论元,主语位填 it → It seems that… |
归纳:当主语位上没有论元(也就没有 θ 可派)时,填入虚主语 it。它的存在纯粹是结构要求,跟语义无关——动词从不挑主语,所以 it 也用不着从动词那儿领 θ。
有人会问:it 语义是虚的,它也得过格检验吗?答案是:得。有时态的 I 会给它主格,所以 it 格没问题。关键在于想清楚两件事是分开的:格的检验跟语音挂钩——一个成分只要念得出声、是个有形名词,就必须有格;θ 角色跟语义挂钩——它有没有指称、领没领角色,是另一码事。
这一刀切开了本章最容易搅在一起的两个概念。别再默认「能念出来的名词就一定指点什么」。it 念得清清楚楚,却什么都不指;后面要讲的 PRO 明明在句子里、还带着 θ,却一个音都发不出来。念不念得出,看的是过不过格;指不指东西,看的是有没有 θ。把这两条轴分开,2×2 表就立起来了。
于是 it 占住了本章 2×2 表里那个看似奇怪的格子:语音上是真名词(念 it),所以必须有格;语义上却什么也不指,所以没有 θ。这个「有格无 θ」的组合正是 EPP 逼出来的——EPP 说主语位不能空,可这位置又没有论元能派 θ,两难之下的解法,就是搁进去一个发得出声、却不带半点语义的 it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