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讲③④:长头移位的反例与A/A′ 位置的特征重定义
英语里头移位严格局部:低位助动词 have 不许跨过高位的 could 直接到 C。按 RM,这是因为介入的 could 是同类头、掐断 have 痕迹的先行管辖。可 Rivero 报告的保加利亚语偏偏反着来:动词 procel(读过)能跨过助动词 e(has)移到句首。
按 RM,procel 的痕迹该被 e 这个同类头挡住,句子却合法。出路有两条:一是认为头移位也像 XP 移位那样分两类,只有一类受先行管辖(英语助动词),另一类只靠头管辖、不受 RM 约束(保加利亚语动词);二是承认”头只被头挡”并非放之四海皆准。原书把这道题留作开放问题——它预告了后来最简方案对头移位本身的怀疑。
读这段时要放平心态:RM 不是圣经。英语里助动词跳级必死,保加利亚语里动词跨助动词却活,这种跨语言落差恰恰说明”局部性”在不同语言里的松紧可以不同。Rizzi 本人也没把头移位的两类分干净——他只指出类比 XP 的 A/A′ 区分、把头移位也劈成两类是自然的延伸,至于怎么劈、靠什么特征劈,留给了后续研究。读者记住这是个”压力测试”即可:好的理论不回避反例,而是把反例标出来、说明自己在哪打住。
老定义很简单:A 位就是题元位置(主语、宾语),A′ 位就是非题元位置(Spec,CP、附加语)。可第11册分裂 INFL 之后,题元主语被放到 VP 内部 [Spec, VP],[Spec, AGRP] 只是个格位置、并不给题元。那它还算不算 A 位?算——因为反身约束、NP 提升、寄生空位三组测试都指向它仍是 A 位。老定义崩了,得换判据。
Rizzi 的新判据是特征共享:
| 位置类型 | 定义 | 典型落点 |
|---|---|---|
| A-位置 | 题元位置,或与头共享 φ 一致特征(人称/数/性)的 Spec | [Spec, VP](题元主语)、[Spec, AGRP](规范主语格位) |
| A′-位置 | 与头共享算子特征(WH / Neg / Focus)的 Spec | [Spec, CP](wh 短语)、[Spec, NegP](not)、焦点位 |
反身约束测试。Owen has invited himself. 里 himself 要在管辖范畴内被约束。若题元主语真在 VP 内,约束它的 binder 是 VP 内部那个同代号痕迹,而不是句首 [Spec, AGRP] 的 Owen——可约束理论要求规范主语位参与,这反过来证明 [Spec, AGRP] 是 A 位。
代词不交测试。He did not come because Owen was ill. 里主句主语 he 在 [Spec, AGRP]、统制从属子句里的 Owen,按约束 C 二者不能同指。这正是 A 位统制的表现。
寄生空位测试。只有 A′ 移位留下的痕迹才能许可寄生空位(parasitic gap):
话题化测试。把 Owen 话题化(A′ 移位)提到句首,即便中间下位小句主语是 Mary 也不挡;可把 Owen 作 NP 提升(A 移位),中间那个 Mary 就成了同类拦截者。同一句位,A′ 移位不怕介入主语、A 移位怕——这正是两类位置局部性不同的直接证据。
把三组测试连起来看,逻辑是这样的:反身约束要求规范主语位参与约束,说明它跟约束范畴绑在一起;寄生空位只认 A′ 算子,说明 NP 提升的落点不是 A′;话题化不被介入主语挡,说明 A′ 移位走的是另一条路。三组证据从三个方向锁死同一个结论——[Spec, AGRP] 虽不给题元,却因跟 AGR 头共享人称数特征而仍是 A 位;[Spec, CP] 虽不做格位,却因跟 C 头共享 WH 算子特征而成了 A′ 位。
A′ 位的定义最后挂到 Wh-准则上:带 [+WH] 的头必须在 spec-head 关系里配一个带 [+WH] 的算子;带 [+WH] 的算子也必须配一个 [+WH] 的头。否定句 [Spec, NegP] 同理与 Neg° 共享否定算子特征。位置不再是”是不是题元”这种语义判断,而是特征配置的形式判断。
这一转向在理论史上意义不小。早期 GB 靠”题元角色”这类语义概念划句法位置,遇到分裂 INFL 就失灵;Rizzi 把它换成”跟头共享什么特征”,等于把局部性理论直接接到特征理论上。后来最简方案的 Agree(一致)关系、特征匹配,就是顺着这条道走下来的——本册那两棵特征共享树(A 位共享 φ、A′ 位共享算子),正是 Agree 的雏形。读者学这一节时,与其死记定义,不如体会这个换判据的动作:当旧判据失灵,找一个更形式化、可跨语言检验的新判据。
| 编号 | 规则 | 一句话记忆 |
|---|---|---|
| RM | X 管 Y 时,若有同类潜在管辖者 Z 统制 Y 不统制 X,X 管不到 Y | 同类半路杀出程咬金 |
| ECP i | 痕迹须被适当管辖(θ-管辖 或 先行管辖) | 旧析取式 |
| ECP ii | 非代词空语类须(a)头管辖 且(b)θ-管辖/先行管辖 | 合取式 |
| ECP iii | 非代词空语类必须被妥善头管辖 | 终版纯形式许可 |
| C | C → { that, AGR } | that 惰性、AGR 会管 |
| B | X 约束 Y:X 统制 Y 且同指称 index | 长距离、不怕 RM |
| Ref | X 能带指称 index,当且仅当它带论元 θ-角色 | 论元才有身份证 |
| AG | 先行管辖:非区别+统制+无语障+满足 RM | 局部、怕同类拦截 |

